各二级学院:
为深入贯彻落实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》(中发〔2017〕31号)《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》(教育部第43号令)等文件精神,充分发挥班主任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中的重要作用,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,客观公正评价班主任工作实绩,根据《长沙师范学院班主任工作管理办法》,经研究,决定开展2022-2023学年度班主任考核结果报送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考核对象
2022-2023学年内担任本专科生班级的全体班主任。
二、考核实施
班主任考核工作由各二级学院成立班主任考核工作领导小组,制定考核实施细则,根据《长沙师范学院班主任工作管理办法》中关于班主任考核的有关内容具体实施,考核结果报学生工作部备案。
三、考核结果及应用
(一)考核结果分为:一等、二等、三等、四等四个等级;
(二)“一等”等第占全院班主任总数的10%,且考核得分不低于90分;“二等”考核得分不低于70分;“三等”考核得分为60分-69分;一等等第数量按四舍五入计算;班主任年度考核等第“一等”是评选“优秀班主任”的条件之一。
(三)根据长师字〔2021〕66号文件规定,年度考核等第为“三等”及以上的,按照每月200元的标准发放班主任工作津贴。
(四)得分低于60分,或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班主任,其考核结果应认定为“四等”:
1.不能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;
2.因工作失误发生严重责任事故的;
3.严重违背师德规范,在学生中造成不良影响的。
四、注意事项
1.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班主任考核工作,把考核工作作为推进班主任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,客观公正评价班主任工作,激发班主任工作的积极性、主动性和创造性。
2.请各学院于6月5日下午5点前将学院签字盖章的《班主任工作考核汇总表》(附件2)纸质稿交至学生工作处209室,同时将电子稿发cssfxgcszk@126.com,《班主任工作考核登记表》(附件1)由学院存档备查。联系人:杜佩颖。
附件:1.《班主任工作考核登记表》
2.《班主任工作考核汇总表》
学生工作部
2023年5月19日